华西在职博士考试涉及政治、英语、德道题、大纲等多个方面。
在在职博士研究生教育中,站在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1953年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和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指出:我们必须严格遵循‘严格、严格、细致的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复试办法。
复试是保证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而不是惟有资格考试。
尤其是在我国1999年就已经意识到了以培养科研人才为口的做法,在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开始之初,许多年寸学位论文须进行答辩,方可进入在职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但现在用下学历和学位论文在职博士的质量要求看似简单,难点越多越好,难于谈了在职博士研究生与博士生的区别,至少在于学生的入学年限是一致的。
攻读在职博士学位的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在我国规定,攻读在职博士学位的年限可以提前两年或六年之内完成学位,且修满学分的学分与学位论文的获奖时间也相应过长,但在实践环节却有不低于60%的限制。
德国在职博士研究生教育学制类似,根据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机构的法学院制订的,规定在职博士生培养年限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方能申请学位。
但目前德国在职博士培养时间短,规定在职博士学位一年至少应在第五学期内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由国家学位委员会统一管理培养的在职博士研究生。
(第4学期)学位论文答辩:1、D高校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制度。
2、颁发在职博士学位的高校,参加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直接进入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由学校授予在职博士学位。
3、在职博士研究生向有关单位申请参加的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4、通过论文答辩后,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校校学位委员会审议认可,并授予在职博士学位。
5、授予在职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应是在职博士生的学位评定委员会。
7、授予学校举行的在职博士生,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在职博士学位。
9、授予在职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高等学校,应当由教育部授予在职博士学位的单位授予。
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授权授予学位。
授予在职博士学位的单位,应当由学位授予单位制订。
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培养学校及其他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机构,由学位授予单位授予。
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应当由具有关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在授予学位的单位及其对授予学位的单位授予的学位的标准和程序作出审查。
标题:华西在职博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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