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得不到电器店,该小区的二手房价格首先下跌了近四分之一,楼市的低迷给购买者造成了真金白银的损失。 最近,北京吴先生在房地产频道,其半年前在北京亦庄林肯公园项目的第二期购买了住宅,但还没有收到房间。 这所房子因最近房地产大楼二手房价格大幅下跌而严重贬值。 吴先生决定与林肯公园的开发商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解除购买合同,但被开发商拒绝了。 房地产频道记者对林肯公园二手房市场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这栋楼的二手房价格在近半年内下跌,每平方米的新建价格最多低近1万元。
楼市二手房降价购买者试图退房被开发商拒绝了
位于北京亦庄开发区的林肯公园是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开发的知名房地产项目。 去年年底,吴先生以单价37300元/平方米的价格获得了林肯公园二期119平方米,合计金额446万多所房子。 吴本打算多付首付,但据说贷款会在短期内还清。 之后很少的事件需要钱,头金额比当初计划大幅度减少。 开始还款的话,每月支付2万元左右的房贷,经济负担很大。 卖房子的话,价格也没有竞争的特征。 首先,开发商手里有大量的房源,价格和当初购买时一样,二手房市场上从去年上半年到前年有很多以20000—35000元/平方米购买的房子,价格远远低于购买时的37300元/平方米,吴先生
因此,吴先生产生了退房的想法。 在吴先生提出的与开发者的购买合同中,“合同签订后,购买者基于自己的理由想要解除本合同时,必须向卖方提出书面退房申请,购买者在该商品实际交货前解除合同,得到卖方同意时,购买者的存款。 吴先生算了算,选择退房的话,需要给开发者46万元左右的赔偿,如果现在不退房的话,8月退房的时候,各契税需要支付13万元左右,每月银行的1万多元利息。 加上二手房价格的贬值,整体损失在46万元以上。 退房的代价很大,但考虑到今后的偿还压力和市场形势,吴先生决定在8月付款之前归还房子。
但是,吴先生的退房要求被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拒绝说“单方面不能解约”。 在多次谈判失败的情况下,吴先生在房地产频道反映了其境遇。 房地产频道的记者想联系林肯公园的卖场,就这件事采访项目负责人。 但是,卖场的员工因为“社长不在,提供联系方式不方便”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之后,记者作为购买者分别咨询了林肯公园的卖场和该项目周边的二手房中介企业。 林肯公园卖场的员工说,现在林肯公园二期的销售平均价格是36000元/平方米。 多家二手房中介企业的经纪人告诉记者,目前林肯公园二期二手房的价格根据户型和朝向,价格通常为26000—33000元/平方米,住宅资源充足。 一套户型、面积和朝向与吴先生购买的房子相似,年盖的二手房现在的卡单价为27500元/平方米,合计金额为330万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比吴先生购买时低了近1万元。
中消协:遇到退房纠纷的客户可以起诉
关于吴先生面临的问题,房地产频道向中国顾客协会组织联络部主任邱建国进行了咨询。 邱建国说,合同的所有条件都由买方负担,因为这种吴先生的情况通常可以退却。 他说,如果开发商主张不撤退,顾客可以向法院提交诉讼解除合同。 邱国介绍说,房子事件多而杂,受到楼市动乱的影响力。 “08年楼市下岗时,有关房地产退房的纠纷很多,之后楼市在稳步增长时期收到的关于退房的纠纷很少,现在楼市下来了,这种情况又多了。 ”。
北京润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岩认为,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解约,解除合同就需要走法律之路。 张岩说:“如果顾客希望因市场变化而解除合同,作为买家承担违约责任,开发人员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安百山认为,吴先生签订的购买合同中的一方是否有权单方面解约在理论上有一定的差异,但实践上如果一方承担合同约定的法定违约责任,则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现在,开发者以“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为由拒绝当事人,解除合同必须得到开发者的同意,但现在开发者不同意就不能解除,所以顾客只能提起诉讼,判定法院是否解除合同
另外,安百山指出,该购买合同的条款显然有利于开发者。 通常的购买合同是开发者单方面制作的合同,开发者对合同有各种限制,利用合同签订的特点制定有利的合同条款。 客户在还没有签订合同的一方。 作为客户,很少采取措施避免这种情况。 这是因为即使签名发现,开发者也不会删除或修改。 安百山表示,退房纠纷的发生还很普遍,特别是在房价下降的时期,很多行业首先要求解除合同降低自己的风险,但此时降低自己的风险是增加开发者的风险,打开 (房地产频道)
标题:【房讯】林肯公园新房没到手二手先跌价 客户欲退房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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