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有长期积水的凹陷吗? 家里有易燃的东西吗? 门窗有变形吗? 墙没有倾斜、弯曲或膨胀吗? ……这些都是历史建筑日常保养检查的复印件。 俗话说,小病伤身,对“老了”的历史建筑来说,最好的保护方法不是日常细心保护。

不久,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理维持利用计划的指南将正式公布。 羊城晚报记者近日告诉参与制定指南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保护专家,历史建筑全身都有那些“宝”,以及如何“保”。

广州市已经有近500座“身份认证”的历史建筑,目前占居住功能的80%。 根据这种建筑的建设时期、建筑类型、建筑材料、风格的优势等进行分类的话,大致分为自古流传下来的民居、骑马楼/街道屋、小洋馆、摩登住宅4大类。 例如,海珠区沥滘村的肇昌堂是以前传下来的民居,越秀区农林公路12号独院是小洋楼,越秀区大新路278号骑马楼是骑马楼/街屋,位于越秀北路的林克明旧居被分为现代住宅。

我们知道,今后发表的历史建筑改建·维持利用计划的方针是这四种分类方法。 参与导游制作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的林佳博士向记者展示了导游复印件,根据分类选择了代表各自优势的典型例子,用照片文字排列的方法展示了这些建筑的建设年代、建筑风格、建筑材料、价值要素等复印件

“历史建筑的价值要素很重要,如果是能表现历史风貌的部位、材料、结构、装饰等,就要关注保护责任人的要点,平时在保养和修缮过程中要特别观察”林佳说,未来的保护责任人参照历史建筑修理指导的典型例子

据专家介绍,在正式的修缮指南发表之前,市民如果有迫切的历史建筑修缮的必要性,可以向计划部门申请专家“健康诊断”,专家义务对建设现场进行考察,发行修缮意见。

专家警告说,历史建筑在涉及价值要素的修缮时,应该相信专业力量,不要对建筑随便“动刀子”,要防止出于善意做坏事导致“修缮性破坏”。

教“宝”

从前就传来了民居

位于海珠区沥滘村的肇昌堂建于清末光绪年间,珠江三角洲以前流传下来的民居“三间两廊”的结构至今还保存得很好。

据专家介绍,这座建筑是从广府古传来的民居风格,使用砖和木结构,两层楼,一直用于居住,几乎保持原样。

和全部且同期类型的建筑物一样,肇昌堂的“身体”整体上可以分为地面、墙壁、门窗、屋顶等部位。 其中的“古物”,墙体包括青砖墙、落水管。 包括门窗、栅栏、板门等入口三个和门槛的窗户,屋顶包括屋顶板、瓦当、水滴等檐三个和木屐。 另外,灰塑、木雕、琉璃构件、内部神楼和室内装饰等也体现了建筑的历史风貌,是重要的值得保护的因素。

二、小洋馆

越秀区农林街道集中分布着多座洋馆式的历史建筑物。 以示范住宅区旧址农林公路12号大院为例,民国年建设的两层清水红砖墙住宅使用砖结构,呈现中西结合式建筑风格,至今还比较好。

对小洋馆来说,业主们必须特别注意保护它的清水红砖墙、洋山顶、琉璃构件等。 修理的时候不应该在外墙上贴红砖。

三、骑马楼/街上的房子

骑楼/街坊类的历史建筑在广州老城区随处可见,但这种类型的历史建筑由于功能混杂,保护起来也不特别容易。

以越秀区大新路278号骑楼为例,这座民国1920年代建的骑楼有5层,过去只用于居住,但现状的功能是商住混合,在很多骑楼历史建筑中,还受到保护。

专家认为,相对于骑马楼/街道屋顶类的历史建筑,墙体的价值要素是墙体本身(例如清水红砖墙)、墙体饰面(例如上海分批挥杆、意大利分批挥杆)、主立面或沿街道可以看到立面的旧门窗、特色阳台、。

四、摩登住宅

民国后期广州出现了摩登风格的住宅。 这些住宅放在今天也不过时,但又出现了很多历史韵味。

位于越秀北路394号岭南建筑师林克明旧居是摩登住宅的典型代表,这座历史建筑由林克明本人亲自设计,1935年建造,使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共三层。

林克明旧居的墙体和分批挥杆是房子的重要价值因素,另外,房子保存的有特色的阳台、艺术装饰、铁艺等值得后代多加保护。

五、三十二项增补

随着历史建筑研究的进展,今后历史建筑价值要素的种类和数量增加,意味着历史建筑的翻修指导将不断更新和增补。

现在,根据最初的历史建筑调查结果,专家发现的价值要素主要有32项,它们分布在建筑的不同“身体部位”,详细列举如下。

整体分区包括主要立面和沿街道的可视立面、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历史环境元素。

地板,地板包括花阶砖,有特色的楼梯。

墙体为青砖墙、清水红砖墙、上海分批挥杆(水刷石分批挥杆或洗石米)、意大利分批挥杆(水磨石分批挥杆或毛拉)、拱形券、特色阳台、特色扶手、艺术装饰、落水管、石勒腿、红砂岩脚

包括门窗、腰门、板门等入口3件、满洲窗、门槛窗。

屋顶包括洋山头、檐板、瓦当、水滴等檐3个,筒瓦、中式琉璃瓦、中式凉亭、西式构筑物。

此外,还有铁艺、斗拱、灰塑、木雕、砖雕、石雕、彩画、琉璃部件、红砂岩部件等。

保护底线。

墙上贴砖,随便挂空调,拉电线……这些行为对历史建筑造成了很大的损害,但在现实中并不少见。

据说在制定了历史建筑修缮的方针后,将为历史建筑设定保护的“基础”,确定禁止对历史建筑实施的一些行为。 这些行为都是保护专家们在多年访问调查中发现的现实问题。

禁止实施的行为包括。

●变更沿主立面或街道看到的立面(形状、材质、颜色)

●主立面或街道上看到的立面安装空调整元件

●在主立面或可见的立面上设置排水管道(原设计管道除外)

●在主立面或看起来像街道的立面上设置电线

●在主立面或街道上看到的立面上设置与街区、建筑风貌不协调的招牌或油灯卡

●在不符合立面风貌的雨篷和同一建筑物中追加多种风格的雨篷

●用金属门窗封闭阳台和走廊

●在原来的窗户和门外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

●改变门框和窗框(颜色材质、形状)

●建在现有建筑的屋顶上

●擅自增加负荷,破坏建筑主体的承重结构,进行威胁建筑安全的活动

●在历史建筑物内装载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有腐蚀性的物品


标题:【房讯】专家提醒:历史建筑不使“修缮性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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