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圈传出了“东区二手房卖不出去,所得税按差额的20%征收”的复制链接,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

本文指出,知情人士表示,郑州东区房屋过户,如果不是5年以上唯一的住宅,个人所得税必须按差额的20%征收。

那么郑州现在的二手房交易政策到底是什么样的? 强制征收20%吗? 昨天记者联系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东区二手房交易税按差额20%强制征收吗?
“我们知道,以前的二手房在交易时,以所有者可以提供住宅的原价为前提,税金可以选择全额的1%或差额的20%征收。 很多业主为了逃避税收,以找不到原始发票为由拒绝了20%的纳税。 ”。 根据复印件,前几天新的税务系统上线后,地税和契税接入了网络。 东区大部分房子都是新的,购买时支付的契税可以找到原来的值,所以只能按差额的20%征收。

另外,文件中还说,这样,由于所得税的缴纳金增加,东区的二手房不太畅销,销售者只能降价销售,中介企业的成交量减少了。

另外,文件中有关人员表示:“新系统升级后只能缴纳20%的税金。 如果不赶紧交易的话,可以等一下”。

说“等一下”,对这个政策会更困惑,觉得奇怪。

二手房的税收政策没有变化

具体情况怎么样郑州现在二手房交易的税务政策有变化吗?

政策没有变化,同时市内各区实施的政策一致,强制东区二手房交易的个人税按差额20%不征收。 ”。 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主任科员仇光惠说。

关于二手房交易的所得税缴纳,介绍了确定征收,即纳税人不能提供住宅原价等费用发票的情况下,有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的两种情况。

另一个是检查征收,纳税人可以提供房屋原价等费用发票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 (计税价格、原价、契税相关费用)×20%,即差额的20%。


标题:【房讯】网传郑东新区二手房不好卖 交易个税按差额2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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